法制網(wǎng)訊 記者馬超 通訊員張伊揚 二十歲剛剛出頭,聽聞老婆懷孕,急著回家看老婆,但偏偏囊中羞澀,無錢購買回家的車票,小伙子一時糊涂,竟然選擇了搶劫出租車司機。當?shù)弥緳C有300元時,他稱“要不了那么多”,只搶走了路費230元錢。近日,江蘇省太倉市人民法院審結(jié)了該起搶劫案件,一審以搶劫罪判處被告人袁某有期徒刑三年三個月,并處罰金人民幣一千元。
“本來司機說有300元,我說我不要這么多,我只要200就夠了。然后我還了他一把錢。我老婆懷孕了,當時就急著想回家。就只要路費就夠了。”庭審中,從外地來到太倉市打工的被告人袁某如此陳述搶劫的目的。
經(jīng)審理查明,被告人袁某于2014年8月7日凌晨,在太倉市城廂鎮(zhèn)上海路南洋廣場地下停車場出口搭乘被害人屈某駕駛的出租車,行駛至板橋鎮(zhèn)鳳蓮三園籃球場附近時,袁某在出租車內(nèi)用手抓住被害人的胳膊,并掏出隨身攜帶的作案工具單刃刀一把威逼屈某拿出錢財,劫走人民幣230元后逃離現(xiàn)場。